1、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
办理身份证时,依据具体状况的不同,所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:
1.对于初次申领身份证的年满16周岁居民,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和二张大头身份证照片,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。
2.在身份证丢失3个月后仍未找回,且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,须持本人户口簿、个人书面申请、单位(或居、村委会)证明与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,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补领手续。
3.对于市外迁入、变更居民身份证项目、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身份证损毁、残缺需换领新证的居民,须持旧身份证、本人户口簿和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,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换领手续。
2、身份证丢失是不是需要挂失
当身份证丢失时,从法律上讲,并无需强制挂失。由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,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。
1.假如居民身份证丢失被别人冒用,冒用者及有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推行的行为承担责任。
2.然而,为了降低麻烦和潜在的法律风险,法律快车提醒,建议居民在身份证丢失后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失,并采取相应的补办手段。
3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
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相对简单。在申、换、补领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到证件,但又急切需要用身份证的状况下,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。
1.需要在办理正式身份证将来,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大头照片四张(具体需要可能因区域而异),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《临时身份证申领表》。
2.携带填写好的《临时身份证申领表》和所需材料,前往分局户办大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。在提交材料并核实无误后,一般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领取到临时身份证。
应该注意的是,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和正式身份证有所不同,且在用范围上也遭到肯定的限制。因此,在办理临时身份证时,应咨询有关部门知道其具体用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。